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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自贸片区管委会关于废止襄自管发〔2021〕3号文件的通知

时间:2026-02-02       作者:

为贯彻落实市财政局关于废止相关财政支出政策的工作要求,鉴于《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襄阳片区改革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襄自管发〔2021〕3号)执行期限至2025年届满,现决定对该文件予以废止,自2026年1月1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   

襄阳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27日       

主办单位:襄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承办单位:新媒体与文化旅游体育中心
地址:湖北省襄阳高新区东风汽车大道15号  邮编:4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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