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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4-09-29    作者:
索引号: 011158671/2024-25366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纪检监察工委 公开日期: 2024-09-29
标题: 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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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概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协助党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组织协调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强化党内监督,建立健全制度;

3、负责全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4、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5、推进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

6、负责全区纪律审查工作,查处全区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案件;

7、负责全区行政监察工作,对监察对象实施监察;督促检查政府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省市区颁布的决定情况;

8、会同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以及各园镇、办党(工)委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园镇、办纪(工)委领导班子干部人选;组织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9、负责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国营企业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监督;负责区经济责任审计监督;负责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负责区政府投资项目等审计工作。

10、传达贯彻党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向党工委和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指导高新区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对高新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及巡察移交事项进行督办;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办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职能部门: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案件审理室。挂牌巡察办、审计局。

三、人员情况

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6人,退休干部12人。


第二部分 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1618.39万元,支出总计1618.39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1356.37万元,减少45.6%;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48.14万元,增加27.41%,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疫情过后,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纪执法水平。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1618.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8.39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1356.37万元,减少45.6%;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48.14万元,增加27.41%,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疫情过后,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纪执法水平。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1618.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8.0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0.55%;项目支出800.3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9.45%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56.37万元,减少45.6%;较上年度增加348.14万元,增加27.41%,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疫情过后,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纪执法水平。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1618.39万元,支出决算1618.39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56.37万元,减少45.6%。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48.14万元,增加27.41%,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疫情过后,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纪执法水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618.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56.37万元,减少45.6%;较上年度增加348.14万元,增加27.41%,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疫情过后,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纪执法水平。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618.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基本支出818.08万元,占总支出的50.55%;项目支出800.3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9.4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74.76万元,本年支出决算161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4%。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760.66万元,支出决算为161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压缩一般行政性开支,切实减少各项经费开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8.08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35.56万元,增加19.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25万元,增加18.0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政策改革,二是按照纪检工作要求配置相关安全设备,三是加强业务能力培训,购买学习书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具体支出如下:

(一)人员经费691.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126.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4.09万元,完成预算的40.9%。较上年减少0.92万元,减少18.36%;与年初预算相比,降低的主要原因是节约财政资金,切实减少各项经费开支。具体支出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9万元,预算数9万元,完成预算的45.44%,较上年度减少0.84万元,减少17.0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9万元。2023年,共有3辆公务车,平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财政资金,切实减少各项经费开支。

3.公务接待费0万元。预算数1万元,较上年度减少0.08万元下降10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14万元,年初预算数116.4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72万元,增加8.35%。主要原因一是按照纪检工作要求配置相关安全设备,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具体支出如下:办公费64.56万元、邮电费1.8万元、差旅费1.97万元、培训费0.28万元、委托业务费6.68万元、工会经费8.32万元、福利费5.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4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5.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9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9.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5.84万元。(本部门纳入2023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2023年政府采购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40.46万元,与上年增加74.97%。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0.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0.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各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 2023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位价值均在50万元以下。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涉及项目6个,资金800.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从评价情况来看,主要产出和效益:制定政治监督清单,明确42项工作任务,将国有融资担保机构腐败问题、交通物流枢纽建设、耕地保护、生态保护、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等列入政治监督重点内容。落实“一把手”述责述廉和谈心谈话制度,6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围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作述责述廉,现场接受评议。

围绕耕地保护、工程建设、招商引资、安全生产、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基层治理、体育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通过制发工作提示和督办函、现场督导协调、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等方式推动问题整改,追责问责140余人,追缴清退资金约24万元。

对6家学校党组织、6家区直事业单位开展两轮常规巡察,发现问题208个,移交问题线索5件。强化与组织等部门贯通融合,通过抽调招硕引博人员等方式充实巡察队伍力量,以调研式巡察深入摸排各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12条。形成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察工委、巡察办三方会商机制,推动销号问题269条。创新开展巡前“教查评”,经验做法先后在《楚天风纪》、襄阳日报等媒体宣传推广。

经过对2023年项目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组织实施管理情况以及项目实际绩效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绩效等级为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纪检办公室项目。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17.7万元,执行数132.36万元。主要产出和效益: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制发队伍整顿实施方案,明确48项重点任务,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会23次,一体谋划、推动、落实。在学习教育基础上组织干部开展三轮自查检视,自查干部队伍问题14项,明确整改任务清单43项,实行动态管理,完善或制定制度性成果8项,完成单位集中培训12次,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抓专题研学,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三个重点内容、十二个如何”等专题学习,突出学习重点,提升学习针对性;抓读本自学,为每名干部发放《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等8本书籍和专用学习笔记本。围绕措施使用、涉案财物管理和安全办案等方面,查摆问题9个,推动制定《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涉案财物管理办法》《办案安全文件汇编》等制度规范,完成机关谈话室改造升级。2023年处置问题线索209件,立案67件,党纪政务处分73人次。

下一步将继续围绕工作任务、总战略做好保障工作,协调服务好各科室工作,共建良好和谐的办公环境。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是从节约财政资金方面考虑,未如期开展全区纪检人员系统化培训。

2.党风政风廉政监督项目。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67.8万元,执行数39.68万元。主要产出和效益:制定政治监督作任务,将国有融资担保机构腐败问题、交通物流枢纽建设、清单,明确42项工耕地保护、生态保护、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等列入政治监督重点内容。综合运用“四不两直”、谈话了解、查看台账、抽查核实等方式,开展沉浸式、体验式、点穴式监督检查,推动整改问题63个。落实“一把手”述责述廉和谈心谈话制度,6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围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作述责述廉,现场接受评议。

下一步拟完善指标内容,增强绩效评价的客观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是受疫情影响,财政资金困难,费用分期结算。

3.信访网络平台及12388举报平台网络维护项目。项目

全年预算数为5.31万元,执行数0万元。主要产出和效益:通过澄清查诬倒逼办理信访质量,起草《关于对查否件重复举报复核工作办法》,加大对查否件审核力度,累计为16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建立公、检、法定期移送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机制,查实涉嫌诬告问题,实现查处诬告陷害破零。

下一步拟完善指标内容,增强绩效评价的客观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是因平台配置设备匹配问题,平台未完成建设。

4.巡察工作项目。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9.92万元,执行数83.86万元。主要产出和效益: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统筹安排、有序推进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完善巡察整改、督促、评估和问责机制,压实党委整改责任,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在整改中的作用,对虚假整改、“纸面整改”严肃问责。

下一步拟完善指标内容,增强绩效评价的客观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是受疫情影响,财政资金困难,费用未能及时结算。

5.审计专项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23.88万元,执行数492.67万元。主要产出和效益:牢牢把握“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统筹做好审计项目的计划安排和进度推进。年初财务收支及专项审计计划项目21个,已全部完结,提出审计建议214条。发现违规资金13544.77万元,损失浪费资金780.93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111281.35万元。全年完成政府投资工程审计项目234个。

下一步计划完善预算指标内容,增强绩效评价的客观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是受疫情影响,财政资金困难,费用分期结算。

6.优化营商环境专班项目。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7.32万元,执行数51.74万元。主要产出和效益:为进一步加快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落地速度,研究制定《关于优化高新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流程的若干规定》,通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联合评审、并联审批、容缺审批等方式,提高项目审批效率。进一步拓宽“襄阳高新营商环境监督台”微信公众号覆盖面,印制上千份宣传海报,在各行政机关、镇(园)办、园区企业、社区、小区等场所宣传,进一步提升微信公众号关注度和知晓度,让广大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在通过手机轻轻一点就可以对遇到的问题进行举报投诉,共同缔造一流营商环境。

下一步计划完善指标内容,增强绩效评价的客观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是预算需要进一步优化、调整。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纪委意见,积极推动和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持续优化干部作风,坚决惩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聚焦扶贫、民生领域整改、小微权力、扫黑除恶等盯住不放、一以贯之抓出成效,落实服务保障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协助督促各级党组织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整治官僚主义,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持续优化干部作风。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交叉巡察等方式,着力发现腐败、纪律、作风和选人用人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回头看”,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切实解决突出问题。紧紧围绕管委会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健全厉行节约机制,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加强预算执行力度,严格执行无预算不支出,花钱必问效的理念。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未发生财政专项转移支付。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照相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

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第六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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