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甘溪镇民政工作站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接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乡镇民政工作站的通知(旬政办发[2009]168号),经会议研究,决定设立甘溪镇民政工作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甘溪镇民政工作站设在镇财政所,站长由财政所所长王太山同志兼任,刘广玲、洪菊二位同志具体负责办公。
甘溪镇民政工作站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民政、民族宗教、老龄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搞好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完善村务公开制度;落实城乡居民生活保障和救济政策;做好优抚安置、防灾减灾和发展残疾人事业等工作。
甘溪镇人民政府
二0一0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