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确保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维护,特向社会做如下服务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依法行政,不违法、违规、违纪审批农村宅基地,处理违法用地。
二、坚持政务公开。公开国土资源所工作职责、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权限、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收费标准等一切政务内容。
三、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国土资源系统“行政为民十项措施”和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做到令行禁止。
四、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农村村民办理建房用地手续,二十天之内办结,(原宅基地拆旧建新,使用未利用土地随到随办)。申请颁发集体土地证书在二十天内办结,变更证书一周内办结。
五、不包庇、袒护、纵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六、不乱收费、乱罚款。
七、文明公办、高效服务。在日常工作中,坚持首问负责制,按期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接待群众做到热情大方、耐心细致。
同志,如果您来我单位办事,“请把意见留下来,请把满意带回去”。
监督电话:0915—7228232
甘溪国土资源所
二〇〇九年九月